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DGL-DL-JYI-2024-4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683914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
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
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壹号城邦 1 单元 191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七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
2、项目编号:GDGL-DL-JYI-2024-417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预算:266839.14 元
最高限价:266839.14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包 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项目 266839.14 266839.14
5、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5.1 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淮滨院区劳务派遣消防监控人员 6 名(详见谈判文件)。
5.2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3 服务期限: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
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
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壹号城邦 1 单元 1913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携带加盖公
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七楼会议室。
4.3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子受
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四一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方式:18737605788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 9 栋 10 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59012211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四一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87376057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 9 栋 10 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 159012211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