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三批次分配方案

2024年第二季度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三批次分配方案

为解决沧州市中心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局积极筹集公租房房源,截至目前,筹集的房源从户型、面积等基本方面与配租家庭的代际、保障人口等相匹配。为确保此次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4年二季度核准合格的119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保障人口数分为以下四组:

(1)保障4人及以上家庭组:4户。

(2)保障3人及2人两代家庭组:45户。

(3)保障2人一代家庭组:26户。

(4)保障1人家庭组:44户。

每组再按照保障人员的优先照顾特殊情况及年龄细分为照顾、65-45周岁、小于45周岁三个小组,每小组均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进行排序。

注:本方案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周岁年龄截至2024年7月5日。

详情见下表:

类别

保障人口

照顾

65—45周

(含45周)

小于45周

合计

4人及以上

2

2

4

3人\2人两代两代

1

15

29

45

2人一代

12

13

1

26

1人户

8

26

10

44

合计

21

56

42

119

二、房源情况

配租房源为各公租房小区截至2024年7月8日腾退的公租房,共计209套,其中:两居房源139套(电梯住宅55套、多层住宅84套),一居房源70套(电梯住宅66套、多层住宅4套)。

房源具体情况见下表:

???户型

面积

平米

楼层

两居室(139套)

一居室(70套)

电梯房

(55套)

多层住宅

(84套)

电梯房

(65套)

多层住宅

(4套)

≥65

<65

≥65

<65

≥50

50

≥50

50

1层

23

32

0

7

28

38

0

1

2-3层

13

0

4-6层

64

0

3

合计

23

32

0

84

28

38

0

4

电梯房源在分配时视为1层房源。

三、分配原则

(一)坚持保障人数与配租户型面积相匹配原则

此次分配,房源按“户型”升序、“面积”降序排列生成《房源表》。具体户型匹配原则如下:

保障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大于65平方米的两居室;

保障3人及两代2人家庭配租小于65平方米的两居室;

保障2人一代家庭配租大于50平方米的一居室;

保障1人的家庭配租小于50平方米的一居室。

保障人口数与配租房源户型、面积对应如下表:

保障

人数

对应面积(平方米)

配租

户型

配租

户数

房源

套数

4人及以上

≥65

两居室

4

23

3人\2人两代

<65

两居室

45

116

2人一代

≥50

一居室

26

28

1人

<50

一居室

44

42

(二)坚持楼层安置优先照顾原则

为确保分配人性化,配租时,每个家庭组分三个小组:照顾小组、45-65岁小组、小于45岁小组。照顾小组对应房源为本组房源中电梯房及多层住宅的1层房源;45-65周岁小组对应本组中照顾家庭抽签后剩余房源及多层住宅3层(含)以下房源;小于45周岁小组,对应本组中前两小组抽签后剩余的所有房源。

住房保障人员中有下肢体残疾1-4级,精神、智力、视力残疾1-2级以及65周岁(含)以上老人的家庭为照顾小组。

(三)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配的原则

一是配租前公示。配租前,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分配方案》、《房源表》、配租家庭名单等。房源公示包括:小区,楼号、户型、面积等,配租家庭公示包括:申请人、保障人口数、家庭成员结构、是否受照顾等。二是分配现场有市纪检委驻局纪检组、市、区住建局、群众代表现场监督。三是配租后公示。公租房分配完成后,分配结果将在局官网上对房源配租情况、房源剩余情况及配租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四、分配程序

(一)配租方式

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

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的一层房源中抽取房号,抽完之后剩余房签与该组对应的2-3层房源混合由45-65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层房源由小于45岁小组抽取; 3人及2人两代家庭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此两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2人一代组按上述方式抽完签后,剩余房签与1人户对应的房签混合,供1人家庭户抽取。

(二)现场登记

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签字、按手印进行确认,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成功。

五、其他规定

(一)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抽取房号,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不再轮候。

(二)按本方案配租成功后申请人放弃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六、分配时间和地点

分配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

分配地点:拟定天悦酒店二楼会议室


附件1.2024年二季度市区公租房保障核准合格家庭名单

????2.2024年二季度市区公租房保障核准合格家庭分配房源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租房 方案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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