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1223法鉴字008号

2024桂1223法鉴字008号


(2024)桂1223法鉴字008号委托鉴定信息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7月23日下午16:00,在凤山县人民法院一楼综合办公室,对(2024)桂1223民初133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对1、患者就诊,医方对患者进行的诊疗活动有无过错;2、医方对患者进行的诊疗活动,其诊疗行为、护理规范与造成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3、对韦廷希实施的“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和“经纤支镜肺泡灌洗术”手术进行分级评定,以及其是否具备手术资质、手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进行鉴别;4、患者住院后感染新冠病毒,就医方的诊疗活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是否已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进行鉴别;5、就医方向凤山县人民医院提交的《文廷培诊疗过程情况说明》中的诊疗过程,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患者病情等)、是否取得患者本人或者近亲属明确同意的义务(手术医疗风险、代替医疗方案等)进行鉴别和评定。开展选取司法鉴定工作。
特此公告
,凤山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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