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十大场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第1次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十大场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第1次
1. 招标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本项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十大场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十大场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二期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软硬件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890 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达到试运行(含联调)的标准。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要求:质保期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其分(支)公司;或具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资格的网络运行商或其分(支)公司。
②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4招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11/********/******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月 7日 9时 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s://ggzy.yancheng.gov.cn/bszn/******/********/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学海路29号 地 址:华邦国际东厦B区13A06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1*****800 电 话: 177*****733
2024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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