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目录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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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拟订地方性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 1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2 | 执行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 |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4 |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5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6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7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8 |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9 | 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0 |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11 |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12 | 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3 | 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4 | 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 15 |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16 | 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7 | 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登记资料。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 18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19 |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0 |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1 |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制定相关文件。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2 | 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23 | 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24 |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5 |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6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节约集约利用。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 27 | 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28 | 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29 | 负责组织及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政、交通类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0 |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1 |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2 | 承担依法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3 | 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4 | 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5 |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七)统筹城乡规划管理。 | 36 | 承担依法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37 | 负责重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38 | 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39 |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审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0 | 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和城市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1 | 负责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2 | 负责大型落地广告设施、报亭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3 | 负责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方案、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4 | 负责中心城区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拟订和重大项目选址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5 | 负责全县村镇规划指导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负责完善全县乡村规划体系,负责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和审查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46 | 负责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规划指导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47 | 指导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管理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48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49 |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0 |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1 | 指导乡镇、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52 |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53 | 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4 |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十)负责地质勘查管理工作。 | 55 |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56 | 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57 | 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58 |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 59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60 |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1 |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 62 | 贯彻执行省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63 | 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4 | 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5 |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6 | 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7 |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 68 |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69 | 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0 | 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1 | 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2 | 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3 | 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界线标准样图。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4 | 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 75 | 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 | 办公室 |
76 | 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
77 |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 办公室 | |
78 | 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 办公室 | |
79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 办公室 | |
80 | 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 | 办公室 | |
(十五)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 81 | 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82 | 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 | 林业资源股 | |
83 | 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林业资源股 | |
84 | 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 林业资源股 | |
85 | 负责各级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86 | 负责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 林业资源股 | |
87 | 负责全县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88 | 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 林业资源股 | |
89 |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0 | 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1 | 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2 | 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林业资源股 | |
93 | 负责全县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 林业资源股 | |
94 | 组织拟订有关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守。 | 林业资源股 | |
95 | 起草国土绿化相关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6 | 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 林业资源股 | |
97 | 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8 | 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9 | 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0 | 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1 |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2 | 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3 | 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4 |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5 | 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6 | 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7 | 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 林业资源股 | |
108 | 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09 | 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10 | 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11 | 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 林业资源股 | |
112 | 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 林业资源股 | |
(十六)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 | 113 | 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114 | 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15 | 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16 | 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十七)负责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长制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 | 117 |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118 | 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十八)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园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119 | 组织规划区违法建设调查认定。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120 | 指导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21 | 督查督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 | 办公室 |
122 | 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办公室 | |
123 | 分解落实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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è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拟订地方性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 1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2 | 执行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 |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4 |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5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6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7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8 |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9 | 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0 |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11 |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12 | 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3 | 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4 | 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 15 |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16 | 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17 | 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登记资料。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 18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19 |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0 |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1 |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制定相关文件。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2 | 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23 | 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24 |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5 |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26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节约集约利用。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 27 | 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28 | 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29 | 负责组织及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政、交通类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0 |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1 |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 国土空间规划股 | |
32 | 承担依法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3 | 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4 | 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35 |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
(七)统筹城乡规划管理。 | 36 | 承担依法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37 | 负责重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38 | 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39 |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审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0 | 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和城市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1 | 负责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2 | 负责大型落地广告设施、报亭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3 | 负责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方案、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4 | 负责中心城区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拟订和重大项目选址工作。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
45 | 负责全县村镇规划指导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负责完善全县乡村规划体系,负责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和审查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46 | 负责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规划指导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47 | 指导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管理工作。 | 村镇规划管理股 | |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48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49 |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0 |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1 | 指导乡镇、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52 |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53 | 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54 |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 | |
(十)负责地质勘查管理工作。 | 55 |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56 | 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57 | 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58 |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 59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60 |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1 |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 62 | 贯彻执行省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63 | 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4 | 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5 |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6 | 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67 |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 矿产资源管理股 | |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 68 |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69 | 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0 | 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1 | 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2 | 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3 | 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界线标准样图。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74 | 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 |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 75 | 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 | 办公室 |
76 | 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
77 |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 办公室 | |
78 | 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 办公室 | |
79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 办公室 | |
80 | 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 | 办公室 | |
(十五)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 81 | 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82 | 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 | 林业资源股 | |
83 | 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林业资源股 | |
84 | 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 林业资源股 | |
85 | 负责各级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86 | 负责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 林业资源股 | |
87 | 负责全县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88 | 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 林业资源股 | |
89 |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0 | 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1 | 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92 | 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林业资源股 | |
93 | 负责全县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 林业资源股 | |
94 | 组织拟订有关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守。 | 林业资源股 | |
95 | 起草国土绿化相关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6 | 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 林业资源股 | |
97 | 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8 | 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99 | 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0 | 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1 |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2 | 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3 | 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4 |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5 | 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6 | 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07 | 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 林业资源股 | |
108 | 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09 | 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10 | 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 林业资源股 | |
111 | 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 林业资源股 | |
112 | 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 林业资源股 | |
(十六)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 | 113 | 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114 | 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15 | 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116 | 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十七)负责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长制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 | 117 |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118 | 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 林长制工作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
(十八)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园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119 | 组织规划区违法建设调查认定。 | 建设项目管理股 |
120 | 指导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 政策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股) | |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21 | 督查督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 | 办公室 |
122 | 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办公室 | |
123 | 分解落实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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