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关于购买门户网站维保服务的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关于购买门户网站维保服务的招标公告
为保障医院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发挥发布传播信息、实现对外交流的作用,现对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门户网站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本次征询结果在维保服务满足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门户网站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依据,院内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评选,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门户网站维保服务内容:
1.配合网信办或公安部门进行漏洞修复,并提供说明文档;
2.配合门户网站建设公司工作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3.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程序bug须配合门户网站建设公司处理;
4.每年不超过三次的平台页面、数据结构等功能微调;
5.所有服务内容均在2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如远程无法解决,需2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赴现场处理;
6.须有专人对系统进行技术支持,熟悉系统框架和开发架构,可快速定位故障原因;
7.不得私自设置、更改、删除平台栏目,不得私自上传、修改或删除网站数据;
8.系统为非开源设计,服务公司需承诺与门户网站建设公司衔接,保证出现故障时迅速反应并解决。
二、最高限价
*****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
院内竞争性谈判
四、报名时间
2024-7-17至2024-7-19
五、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在公示期内现场或电话报名,并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响应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22日10:00前,按以下顺序备齐响应材料:
①项目报价单;
②项目需求响应承诺函;
③“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④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所有的响应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封装,上述资料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八、响应资料递交地点
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信息管理处(行政楼301室)。
九、开标地点
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2日10:00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信息管理处 洪先越 173*****193
标签: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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