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YDZZB-2024-03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便携式执法终端配备加密卡、流量卡,安装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行并满足洛阳市
交警支队执法需求,服务方保障设备无故障运行,并提供 7×24 小时的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
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根据洛采购〔2021〕11 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
人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
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
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DZZB-2024-03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
5、采购需求: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便携式执法终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详见
采购文件)
6、服务内容:便携式执法终端配备加密卡、流量卡,安装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行并满足洛
阳市交警支队执法需求,服务方保障设备无故障运行,并提供 7×24 小时的售后服务。
7、服务期:一年。若中标人服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经报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采
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
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根据洛采购〔2021〕11 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
人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
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 283 号 203 室。
3.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现
场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 283 号 203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 283 号 203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冯先生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629139 0379-6362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 283 号 203 室
联系人:吴云辉
联系电话:0379-65977768
电子邮箱:lydzgc123@163.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1 号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 系 人:冯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9-63629139 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77 号 4 楼 005 室
联 系 人: 吴云辉
电 话: 0379-65977768
电子邮件: lydzgc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