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沈银行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项目公示(辽沈银行丹东分行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
项目)
(招标编号:DDFH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沈银行丹东分行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同丹东分行,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下辖三家网点武装押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沈银行丹东分行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沈银行丹东分行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厅领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
一包次投标。
5,运单位必须是经分行所在地省(市)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专业押运公司或同业押运部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广济街道锦山大街87-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广济街道锦山大街87-2号
七、其他
辽沈银行丹东分行集中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日主要采购要求为丹东
分行武装押运服务,按辽宁省公安厅辽公通〔2015]32号文件丹东市武装押运服务单位:丹
东市金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为丹东市唯一一家武装押运服务单位,拟由丹东市金盾安保服务
有限公司提供,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
若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采购项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
(注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辽沈银行丹东分行(地址辽宁省
丹东市元宝区广济街道锦山大街87-2号辽沈银行丹东分行,联系人:施泓羽:联系电话:
0415-3996018:传真:0415-3996018:邮箱:7075518300q4.c0m).
欢迎全行各单位及个人推荐并提供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资源信息,以
引入市场竞争,促进公平交易。
有限☑
附:供应商准入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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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准入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辽沈银行丹东分行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日
通用标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厅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
一包次投标。
5.运单位必须是经分行所在地省(市)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专业押运公司或同业押运部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广济街道锦山大街87-2号
联系人:施泓羽
电话:15542800500
电子邮件:70755183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305
新
超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公怎及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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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