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七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七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七批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玉林市群众艺术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60号)的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玉林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体现文化的多样性和玉林各民族创造力。
5.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符合以下条件:
1.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项目流布地区;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
5.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由申报地区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拟推荐名单,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二)传承人申报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传承人进行审核后,向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三)申报主体属于市直单位的,可直接向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三、材料提交
(一)项目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请示。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
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传承人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请示: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传承人的推荐申报请示及名单。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申报材料原件请示一式3份,推荐申报书一式10份,推荐申报图片10张(建立word文档、原图单独打包)、视频2份(有声有字幕、无声无字幕各1份)及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各县(市、区)于2024年9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人:邓彩华;联系电话:0775-*******;电子邮箱:ylswbxt@163.com;邮政编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
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及传承人。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及传承人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四)推荐申报期间,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
承人推荐表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4.县(市、区)推荐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5.县(市、区)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6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
项目代码:
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议保护单位:
县级或市级主管部门: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印制
2024年7月
注意事项
一、封面“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级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属单位主管部门。
三、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列入地方名录情况”除外)。
四、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或单位 | (申报地区格式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xx县) | ||
市级名录 | 名称 | |||
类别 | ||||
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
县级名录 | 名称 | |||
类别 | ||||
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 |||
是否多国共享 | (如是,填写已知的涉及国家或地区及项目名称。如项目名称与我国有别,请对应列出。) | |||
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明确到具体的省、市、县。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
二、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邮 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职务 | ||
电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粘贴复印件) | ||
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保 护 单 位 承 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月日 |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2024-2029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月日 |
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 | |||||
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
保护单位 自筹 | 地方(部门)投入 | ||||
2024年- | |||||
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县(市、区)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县级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填写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与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以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意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月日 | |||||
县(市、区)评审 专家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县级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填写县级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自治区机关部门是否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明确意见。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盖 章: 年月日 |
七、授权书
授权方(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作为项目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包括素材)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一、授权内容: 项目用于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视频(包括素材)、申报图片和申报文本。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 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月日 |
附件2
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项目所在地: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制
2024年7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及名称正确填写。
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三)“学习与实践经历”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与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艺及实践经历情况。
(四)“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
(六)“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栏目中,如无相关内容,可不填。
(七)在“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八)在“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在“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县级专家“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
姓名 | 性别 | 2寸彩照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
职务职称 | 荣誉称号 | ||||||||||||
确定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个人简历 | |||||||||||||
传承谱系 | |||||||||||||
学习与实践经历 | |||||||||||||
技艺特点 | |||||||||||||
个人成就 | |||||||||||||
授徒传艺情况 | |||||||||||||
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 | |||||||||||||
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 | |||||||||||||
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 | |||||||||||||
照片一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
照片二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
照片三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 | ||||||||||||
照片四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 | ||||||||||||
照片五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 | ||||||||||||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 ||||||||||||
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字左右)。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县 级 文 化 和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授权书 授权方(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作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包括素材)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一、授权内容: 项目用于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视频(包括素材)、申报图片和申报文本。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月日 | |||||||||||||
附件3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申报图片、视频应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者风景的影像,图片、视频材料中对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说明应与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一、申报图片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格式:JPEG。
2.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大小不低于5M。
(二)内容要求
1.图片应表现代表性传承人掌握项目核心要素、技艺特点、开展传承活动、授徒传艺等相关内容。
2.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申报图片须将原图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申报视频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时长:5分钟内。
2.画外音及字幕。
普通话配音,若使用方言需用字幕标注。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要求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
(二)内容要求
1.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2.影像内容应真实。
(三)版权要求
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市文广体旅局可无偿使用申报片进行宣传、推广。
(四)建议标准
1.格式:AVI、MP4、MOV。
2.视频分辨率:1920*1080。
三、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附件4
县(市、区)推荐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书 | 其他 |
1 | ||||||
2 | ||||||
3 | ||||||
4 |
注:1.此表由县级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填写。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此表所填内容应与推荐申报书严格一致。
附件5
县(市、区)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 推荐单位 | 备注 |
注:1.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2.“项目名称”须以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公布的名称为准。
3.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填好的表格发至邮箱ylswbxt@163.com。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