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322破26号关于选聘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3闽0322破26号关于选聘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3年10月27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3破申1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2023)闽03破申1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2月4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322破26号《决定书》,决定由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为了推进建峰公司破产清算案工作进程与烂尾楼复工续建工作,建峰公司“中央名苑”项目需要开展消防评估工作。
为此,管理人拟针作选聘相应机构消防评估。现将管理人选聘社会中介机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峰公司于1999年2月6日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建材批发。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实际经营场所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
建峰公司名下“中央名苑”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后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2015年下半年停工至今。项目位于枫亭镇麟山村,土地建筑面积总计*****.17㎡,目前已建有1#、2#、3#、5#楼,其中,1#已施工至外墙粉刷,2#、3#、5#已施工至室内水电及门窗安装,配套设施未完成。
二、选聘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范围
工程检测工作范围为“中央名苑”项目现有消防设施评估与完工后的项目整体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针对“中央名苑”项目A地块1#2#3#5#楼及地下室消防设施现状进行消防评估;
(2)应管理人要求配合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申报条件及评分指标
1.报名机构应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资质等级需要符合“中央名苑”项目规模;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具有相关业务服务的经验,并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破产案件类似服务经验可优先考虑;
5.本次申报应提交报酬报价方案。报价应该以相应行业收费文件为准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额。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文件一式二份及与申报文件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本单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申报期限截至2024年7月19日17时,申报机构须在此期限前到仙游县住建局递交书面申报资料。
六、选聘规则
1.由莆田市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按照本次选聘的申报条件及评分指标评审选定中介机构。
2.管理人将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价低者中标。如同时有两家及以上的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均是最低价,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开展工作的便利性、人员安排、规模、经验、出具报告时间等因素,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本项目中介机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执行。
八、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仙游县行政中心东附属楼;
联系人:刘浪云,联系方式:188*****329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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