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灌区改造彭山区红光右支渠整治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都江堰灌区改造彭山区红光右支渠整治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改造项目彭山区红光右支渠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改造项目彭山区红光右支渠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彭发改【202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24】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改造项目彭山区红光右支渠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
2.3总投资:估算投资3370.96万元(本次勘察设计限价为:*******.00元)
2.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建设规模:整治红光支渠右支渠11.7km,恢复0.33万亩,改善灌面1.4万亩
2.6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其中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勘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等),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备案,满足并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8标段划分: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1个不低于2000万的灌区续建配套或节水改造类设计业绩。(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能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8 09:00起至2024-07-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front/),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s://www.msggzy.org.cn/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彭溪街道寂照街西段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front/)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电话:028-********
传真:/电子邮件:/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82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市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锁江路65号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5*****594电 话:02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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