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981场招标公告
7月19日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981场招标公告
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981场)
受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800吨,等级一级,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马道库区,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菜籽油,数量800吨,等级二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四川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马道库区。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竞得方自行到委托方储存罐内提货。
2.出库数量以委托方库地磅数量为基准,竞得方派人监磅。
3.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承担,160元/车。
采购详情:
1. 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为2024年新收获菜籽加工的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T 1536-2021菜籽油》二级及以上浸出菜籽油质量控制指标,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具体指标如下:(1)色泽:浅黄色至橙黄色;(2)透明度(20℃):澄清;(3)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良好;(4)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5%;(5)不溶性杂质≤0.05%;(6)酸价≤1.5mgKOH/g;(7)过氧化值≤0.15g/100g;(8)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9)含皂量≤0.03%;(10)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11)真实性: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12)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13)铅(限量以Pb计)≤0.08mg/kg;(14)黄曲霉素B1限量≤5ug/kg;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 菜籽油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2013食用食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执行。
3.菜籽油入库时,竞得方必须按批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检测报告,轮入数量以委托方库地磅数量为基准,竞得方派人监磅。
4.检验方式: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最终质量认定以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结果为准。若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同时竞得方必须在15日内补足公告质量达标的菜籽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5.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价格为菜籽油罐内价格,委托方罐内验货,入库费用由竞得方承担,160元/车。
联系人:周江,联系电话:139*****730。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86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根据入库进度结算已入数量货款的80%。入库完毕后,由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竞得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结算尾款。如检测不合格,由成交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 16: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7月19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财务QQ群: *********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1Y2:
1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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