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珙县隆发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桂花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的公告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珙县隆发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桂花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的公告

  珙县隆发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桂花煤矿为政策性关闭矿山,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义务履行责任主体为原矿山企业,珙县隆发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桂花煤矿应在采矿权注销后2年内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特此公告。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煤矿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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