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3、预算金额:73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660.00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70.0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对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树木、路灯、视频监控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管护,确保相关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树木、路灯、视频监控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管护,确保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数量:1 项目总预算:730.00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660.00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70.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确保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提高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水平。
3、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国家及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验收标准及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五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0.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 号)、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2.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10.2.3投标人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10.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7月20 日前18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湖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30号
联系人:李镇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拓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南外环阳光凤凰城沿街商业楼129-5号
联系人:韩钊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需求方案.pdf标签: 基础设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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