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受东明县财政局委托,对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东明县财政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
四、项目编号:HZHTZC-16029-1
五、采购内容:东明县县级公车改革约160辆车辆评估、拍卖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评估服务部分;第二标段:拍卖服务部分。
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六、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第一标段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评估资格证书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第二标段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拍卖资格证书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获取磋商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第一标段: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评估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拍卖资格证书;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以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到场);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 11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6: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菏泽市人民路与八一路交叉路口西北角经典国际大厦5楼50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邮寄费。(过期不予受理)
报价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方式:
1、采购人:东明县财政局
地 址:东明县曙光路东段
联系人:段主任
联系方式:053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子邮箱:hezehengtian@163.com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经典国际大厦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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