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餐饮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餐饮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餐饮中心委托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08: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老师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莹-130*****710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docx
附件2 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餐饮中心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24NXCS004

项目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餐饮中心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 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证明材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 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上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获取**********@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冯老师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1号楼4号254号商业房            

联系方式:马莹-13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  09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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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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