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行政审批局、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崇行审批字【2024】9号、崇数政批字【2024】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对口帮扶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西湾子镇、高家营镇、石嘴子乡新建储水窑式取水点40处(每处埋设玻璃钢材质50m3储水罐1个); 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覆盖崇礼区全境,包括西湾子镇、高家营镇、四台嘴乡、红旗营乡、石窑子乡、驿马图乡、石嘴子乡、狮子沟乡、清三营乡、白旗乡等2镇8乡。建设重点位于西湾子镇、高家营镇和石嘴子乡。 2.1.3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1.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崇礼区森林草原以水灭火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8 09:00 至 2024-07-23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双盲”评审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付费主体:投标人
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
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
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 收费金额600元;
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 收费金额900元;
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 收费金额1000元;
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本次收费金额: 900元/标段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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