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报名的公告
浑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报名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24号)和《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农发〔2024〕49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培育一批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市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通过整合优化相关资源,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救灾能力。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行遴选,请全县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遴选对象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成立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2.遴选对象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累计不低于*****亩次。
3.遴选对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对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强。
4.遴选对象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二)服务功能
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受灾时能够开展应急救灾作业服务。
1.常态化服务。推行“以平养战”机制,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把服务小农户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为“小散偏”地块及时提供机械化生产服务,着力解决当地农民迫切需要和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在为所在乡(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能力。
2.应急救灾服务。掌握农机防灾减灾作业技术,配备农机应急防灾救灾机具,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发生灾害时,优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调度,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参加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与县农机中心联系,填写《山西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逐级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农机中心审核,并经县乡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农机中心进行复核;市农机中心在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将辖区申请参与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名单、申报书报送至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3.省级认定。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根据各地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正式认定。
4.挂牌冠名。
二、市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遴选对象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成立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2.遴选对象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得低于80万元,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累计不低于8000亩次。
3.遴选对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对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相对较强。
4.遴选对象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二)服务功能
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受灾时能够开展应急救灾作业服务。
1.常态化服务。推行“以平养战”机制,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把服务小农户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为“小散偏”地块及时提供机械化生产服务,着力解决当地农民迫切需要和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在为所在乡(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能力。
2.应急救灾服务。要掌握农机防灾减灾作业技术,要配备农机应急防灾救灾机具,要有良好较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能力。发生灾害时,要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调度,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参加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与县农机中心联系,填写《大同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见附件2),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逐级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农机中心审核,并经县乡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县农机中心在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将辖区申请参与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名单、申报书报送至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3.市级认定。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根据各县(区)推荐名单,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正式认定。
4.挂牌冠名。
三、申报时间
省市两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时间均为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浑源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联系人:袁鹏程
联系电话:182*****668
浑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山西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遴选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地址:
填 报 日 期: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x年x月
填 报 说 明
申报书是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工作组织实施的重要依据。请按本说明要求规范详细填写。
一、请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组织推荐,协助申报单位实事求是认真完成表格填写工作,填写内容需A4纸打印,不得手写,特殊注明处除外。
二、申报单位地址要求填写到县、乡(镇、街道)、村。
三、申报书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省、市、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及申报单位各一份。
一、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 |||
申报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理事长) | 注册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经营 耕地类型 | □ 旱地 □ 水浇地 | 主要种植作物 | |
现有农机装备数量(台) | 农机装备原值 (万元) | ||
场院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现有机库棚面积 (平方米) | ||
维修间面积 (平方米) | 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 服务面积(亩次) | ||
主要机械化 作业环节 | □耕 □种 □植保 □收获 □农产品加工 □其他 | ||
是否为2022-2023年我省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单位 | □ 是( 年建设) □ 否 | 是否有新购置农机装备和建设机具库(维修间)意愿(如有,给出计划投资规模) | 万元 |
备注: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为各作业环节累计亩次。
二、现有农机装备情况表(表一)
机具品目/名称 | 产品厂家品牌、型号 | 数量(台) | 购置时间 |
备注:以上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农机具品目/名称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表(二)。
表(二)
机具范围 | 机具种类 | 机具品目/名称 | 机具主要性能指标/应用场景 |
抗灾救灾装备 | 应急作业机具 | 履带式拖拉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 |
履带式玉米收获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玉米联合收割机 | ||
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谷物联合收割机 | ||
移动式烘干机 | 指整机依靠外力牵引移动,或以整机/模块化装载移动,能便捷快速完成组装进行作业的烘干机 | ||
农田应急作业装备 | 农用水泵及其配件管件 | 战时用于农田灌溉或排涝,由拖拉机提供动力 | |
装载机、挖掘机、叉车、翻斗车、 水罐车、移动泵车 | 战时用于农田抢险等作业环节 | ||
农用运输车、车厢、皮带输送机、 发电机、应急照明灯等 | 战时用于粮食抢收、农田抢险、农田修复等作业环节 | ||
粮食生产 全程机械化 农机装备 | 耕整机械 | 犁(液压翻转犁)、旋耕机、深松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耙(圆盘耙、驱动耙)等 | / |
种植施肥机械 | 单粒(精密)播种机、条播机、根茎类播种机、铺膜播种机、移栽机等 | / | |
田间管理机械 | 中耕机、喷灌机、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 | / | |
收获机械 | 谷物类联合收获机 | / | |
玉米联合收割机 | 玉米果穗收获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玉米茎穗兼收机 | ||
薯类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等 | / | ||
秸秆处理机械 | 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青饲料收获机等 | / |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谷物(粮食)干燥机 | 固定式(循环式或连续式) | |
动力机械 | 轮式拖拉机 | 马力≥30 | |
辅助驾驶设备 |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 | / |
四、单位简介
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应用情况、农机社会化服务以及应急防灾救灾开展情况等。(要求语言精练、内容真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
五、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固定资产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网络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组织场院外景、办公场所、机库棚(维修间)、机具、法人代表工作照片,以上用A4纸彩色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证明:提供佐证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合同及明细表或农机作业智能终端监测数据表,合同和明细表要体现服务面积数和相关人员签字,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审核意见
1.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2.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3.县级农机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4.市农机部门复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审核意见各栏需明确签署“同意”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
附件2
大同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遴选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地址:
填 报 日 期: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x年x月
填 报 说 明
申报书是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工作组织实施的重要依据。请按本说明要求规范详细填写。
一、请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组织推荐,协助申报单位实事求是认真完成表格填写工作,填写内容需A4纸打印,不得手写,特殊注明处除外。
二、申报单位地址要求填写到县、乡(镇、街道)、村。
三、申报书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发展中心)及申报单位各一份。
一、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 |||
申报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理事长) | 注册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经营 耕地类型 | □ 旱地 □ 水浇地 | 主要种植作物 | |
现有农机装备数量(台) | 农机装备原值 (万元) | ||
场院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现有机库棚面积 (平方米) | ||
维修间面积 (平方米) | 近二年年均农机社会化 服务面积(亩次) | ||
主要机械化 作业环节 | □耕 □种 □植保 □收获 □农产品加工 □其他 | ||
是否为2022-2023年我省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单位 | □ 是( 年建设) □ 否 | 是否有新购置农机装备和建设机具库(维修间)意愿(如有,给出计划投资规模) | 万元 |
备注: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为各作业环节累计亩次。
二、现有农机装备情况表(表一)
机具品目/名称 | 产品厂家品牌、型号 | 数量(台) | 购置时间 |
备注:以上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农机具品目/名称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表(二)。
表(二)
机具范围 | 机具种类 | 机具品目/名称 | 机具主要性能指标/应用场景 |
抗灾救灾装备 | 应急作业机具 | 履带式拖拉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 |
履带式玉米收获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玉米联合收割机 | ||
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谷物联合收割机 | ||
移动式烘干机 | 指整机依靠外力牵引移动,或以整机/模块化装载移动,能便捷快速完成组装进行作业的烘干机 | ||
农田应急作业装备 | 农用水泵及其配件管件 | 战时用于农田灌溉或排涝,由拖拉机提供动力 | |
装载机、挖掘机、叉车、翻斗车、 水罐车、移动泵车 | 战时用于农田抢险等作业环节 | ||
农用运输车、车厢、皮带输送机、 发电机、应急照明灯等 | 战时用于粮食抢收、农田抢险、农田修复等作业环节 | ||
粮食生产 全程机械化 农机装备 | 耕整机械 | 犁(液压翻转犁)、旋耕机、深松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耙(圆盘耙、驱动耙)等 | / |
种植施肥机械 | 单粒(精密)播种机、条播机、根茎类播种机、铺膜播种机、移栽机等 | / | |
田间管理机械 | 中耕机、喷灌机、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 | / | |
收获机械 | 谷物类联合收获机 | / | |
玉米联合收割机 | 玉米果穗收获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玉米茎穗兼收机 | ||
薯类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等 | / | ||
秸秆处理机械 | 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青饲料收获机等 | / |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谷物(粮食)干燥机 | 固定式(循环式或连续式) | |
动力机械 | 轮式拖拉机 | 马力≥30 | |
辅助驾驶设备 |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 | / |
四、单位简介
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应用情况、农机社会化服务以及应急防灾救灾开展情况等。(要求语言精练、内容真实,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
五、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固定资产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网络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组织场院外景、办公场所、机库棚(维修间)、机具、法人代表工作照片,以上用A4纸彩色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证明:提供佐证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合同及明细表或农机作业智能终端监测数据表,合同和明细表要体现服务面积数和相关人员签字,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审核意见
1.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2.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3.县级农机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4.市农机部门复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审核意见各栏需明确签署“同意”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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