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学院文传学院多功能演播室二期建设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6-278-3)招标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学院文传学院多功能演播室二期建设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6-278-3)招标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2016〕278 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现就宜春学院文传学院多功能演播室二期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JXYCCG-2016-278-3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文传学院多功能演播室二期建设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技术参数及项目最高限价: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功放、低音音箱、广播级肩扛式全高清数字摄像机(含高清镜头)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 (10)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 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必须于字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17:00【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已自公告一同发出】。前按规定要求完成报名手。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截止时间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缴纳按下列账号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账号:2007 2721 1849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注:投标单位需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好退款手续)。 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投标须知: 8.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8.2、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 8.3、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验收及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验收相关费用及中标中介费(按中标总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8.5、交货时间: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供货、调试及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15日内按合同总金额支付95%,余下5%货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 8.7、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按一年质保期免费质保,另有规定的除外。 8.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8.9、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 9、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并委派投标代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标书解码及参加资格原件审查,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1、其它告知: 11.1、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33*****357 联系人:张女士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陈先生 联系人:****-*******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4、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 15、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 16、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后,须在开标会现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公告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的形式与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所投功放、低音音箱、广播级肩扛式全高清数字摄像机(含高清镜头)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原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宜春学院文传学院演播厅二期现场勘查确认书,以确保满足招标方所需各项硬件功能及现场施工需求。作为招标文件响应的一部分,投标人自行勘察,未勘察的投标单位视同无效投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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