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部分招标公告

软件开发部分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部分

项目编号:****-********5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慧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慧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部分

2、采购编号:****-********50013、采购内容:开发服务及配套的行业专用软件、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建设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本项目围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中心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法制信息资源库和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为重点,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构建全国法制信息资源库,完善现有信息系统,优化业务流程,建设行政立法工作管理系统、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编纂与清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行政复议管理系统等五大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在此基础上,完善应用支撑平台,完善相关IT基础设施,并形成标准、安全以及运维三大保障体系。

3.2 项目工作要求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建设、行业专用软件采购、应用系统开发(核心业务系统:行政立法工作管理系统、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编纂与清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管理系统;辅助业务系统:政府法制工作意见征集系统、政府法制工作资料收集系统、互联网舆情管理系统、办内协同办公系统、政府法制信息门户、政府法制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培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或CMM/CMMI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软件开发)

4 供应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过年检)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6.61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至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8:00至2016年08月1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八层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八层第一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2-5.4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慧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 开发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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