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第2次

新平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第2次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名称:新平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
2.采购方式:谈判采购,资格后审;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0 元;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可以等于),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金额合计(元)
备注
1
电测听仪
1
2
肺功能仪
1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07-25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会议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24 17:00:00

发布时间:2024-07-18 10:26:57

采购编号:YNYXA**********Z202*****987

采购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云南,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玉溪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检科体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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