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STZX2024-TJBP-S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技术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B座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ZX2024-TJBP-S0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0万元 最高限价:14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地质鉴别孔施工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到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B座108室 方式:(1)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2)领取提供应商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资料。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宇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上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8日 |
标签: 地面沉降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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