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含砂污水流态优化强化无机砂去除的技术研究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告

高含砂污水流态优化强化无机砂去除的技术研究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告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高含砂污水流态优化强化无机砂去除的技术研究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高含砂污水流态优化强化无机砂去除的技术研究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总体任务:针对当前鸡冠石污水厂高含砂污水无机砂去除的实际需求,通过流态优化强化无机砂去除的技术研究,实施流态改造,监测对无机砂的去除效能,以期降低无机砂对后续生物处理单元的危害,提升集团无机砂控制水平。

2.1.2总体考核指标:(1)提出改造方案,并监测实际效果;

(2)实现无机砂去除效率提升不低于5%;

(3)形成无机砂去除技术1套。

2.2比选范围: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及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2.4项目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半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资信良好。(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复印件,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月(2024年4月-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比选人有权通过相关合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如经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存在3.3项任一情形,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向上级监督部门备案处理。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4月-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7月1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9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 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研究 污水 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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