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净化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年度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净化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净化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净化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方为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采购清单及产品质量参数表:
1、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醋酸钠 | 1800吨 | 约153万元 | 计划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两家供应商合计供货总额达到(包括)153万元止(两者以先到者)。 |
2、产品质量参数:
产品质量标准:详见下表(参考Q/DH J219-2018标准),主要指标见下表:
检测项目名称 | 标准要求 |
醋酸钠含量w/% | ≥20 |
pH | 6.5-9.5 |
COD,KG/L | ≥0.5 |
总磷 mg/L | ≤0.5 |
氨氮 mg/L | ≤5 |
水不溶物 w/% | ≤0.5 |
包装、运输 | 槽罐车 |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3年以来的第三方检测或省级疾控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介绍信;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的经销授权证明(销售商提供)等;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8日-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00, 13:30至17:00,过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2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方: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士林路1129号
联 系 人: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201室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72-*******
2024年0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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