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802破4号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竞卖公告
2024赣0802破4号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竞卖公告
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竞卖公告
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详见附件1)经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确定的《破产财产及变价方案》对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予以竞价变卖。
具体方法为:
1、不设底价,即0元起竞价变卖;
2、有意参加破产财产竞买人向管理人报名参加竞价购买(黄律师191*****019,谭律师137*****692);在参加竞买前,可以联系管理人到破产财产现场进行查看;
3、特别说明:仅接受密封报价,不接受现场报价或加价。参与竞买人将本人(公司)确定购买价填写《竞买报价单》(见附件2)签字或盖章后放置密封的信封内,在2024年8月1日15时到吉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室交给管理人承办律师,在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开启密封的竞价报价信封。竞价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并当场由管理人向竞得人颁发《成交确认书》(见附件3)。
竞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当即与管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见附件4)并向管理人支付5000元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违反约定,无故放弃购买,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认购价款。逾期则视为放弃购买,由管理人决定竞价报价第2名者为竞得人或重新组织竞价变卖破产财产,同时管理人有权向放弃购买的竞得人追偿因竞得人无故放弃购买导致的变卖差价损失。
4、管理人为竞价购买的竞得人提供破产财产的必要的协助。
5、前述所注明的设备内容可能与存放现场的机器设备内容不尽一致,管理人对竞价变卖的机器、设备等的质量和数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存放现场的机器、设备现存状态为准。在成交后予以现场交付。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搬运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即不提供税费等发票)。
6、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后,必须在7日内将购得的机器、设备等从存放现场搬运完毕,并将存放现场打扫完毕,不得遗留垃圾废料。逾期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管理人支付租金,并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8日
1.报名咨询电话:
黄律师191*****019
谭律师137*****692
2.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96*****5100069
附件1
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清单
1, 汽车四轮定位器一台;
2, 上汽大众作用工具若干;
3, 二楼乒乓球桌一台
4, 上汽大众水幕墙
5, 车辆购置祱自助终端机1台;
6, 上汽大众应用ICream系统一套;
7, 展厅及售后电脑5个;
8, 展厅接待台;
9, 财务物料柜;
10, 财务结算台;
11, 售后办公桌2个;
12, 售后物料柜4组;
13, 售后接待沙发6组;
14, 二楼财务办公室办公桌1套。
附件2:
竞买报价单
本人(公司) 自愿以(大写) (小写) 元购买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竞买报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成交确认书
(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在2024年8
月1日参与竞买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报价(大写) 元(¥ ),报价最高,确认其成交。
年 月 日
注: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如下帐户支付购买破产财产货款 元。逾期视为放弃购买。
户名: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96*****5100069。
附件4
买卖合同
甲方: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谭棠武,联系电话:191*****019(黄律师)
代理人: 黄燕花
乙方(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竞价变卖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存放于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址,现为吉安市优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乙方报价最高,为本次竞价变卖机器、设备的竞得人。为此,双方签订如下买卖协议条款:
一、买卖标的:江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机器、设备。
二、买卖价款: 元。
三、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放弃购买,甲方有权不予返还。
四、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一次性支付到如下帐户:
开户行:江西银行
户名: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96*****5100069。
如逾期未付,视为乙方放弃购买,由甲方决定竞价第2名为竞得人或重新组织竞价变卖,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乙方无故放弃购买导致的变卖差价损失。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购得的机器设备拆搬运完毕,并将存放现场打扫完毕,不得遗留垃圾废料。逾期应按500元/日的标准支付租金,并在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五、特别说明:甲方对本次竞价变卖的机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存放现场的机器设备现存状态在乙方付清货款后现场交付给乙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搬运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提供任何税务发票给乙方。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交由吉州区人民法院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代理人): 负责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住址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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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附件5
吉安市远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竞买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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