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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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项目业主为 兰陵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一标段兰陵县福利中心配套工程投资约163万元,二标段兰陵县福利中心配套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工程工程投资约21万。
2.2、招标内容: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日历天数60天。
2.4、工程建设地点:兰陵县城迎宾路西侧北段。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2.1、资质证书(副本) (带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无二维码标识的需提供原件);
3.2.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查验留存);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复印件查验留存);
3.2.4、3.2.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必须为法人或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否则不予受理;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3.2.6、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须有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或社保手册(2015年下半年度社保,须明确到个人且时间相对应)(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2.7、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3.2.8、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录入资料(原件、复印件查验留存);
3.2.9、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留存)(储备金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按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2.10、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原件(有效期内)资质年检期间,如原件送审须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2.11、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本公告中涉及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要求的,其解释权归兰陵县住建局。
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查验。资格审查文件独立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3.3、储备金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按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账户:
户名:兰陵县建筑业协会
账号1:80000 1871 0046 0000 0024
开户行1: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账号2:168 010 100 100 002 857
开户行2: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06 523 365 321
开户行3:中国银行兰陵东城支行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日程安排:
4.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6 年8月5日至2016 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3.2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参加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2016 年8月5日至2016 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电子光盘费1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不再另行组织,有疑问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2:00时前发送邮件至csctzb@163.com邮箱,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回复,施工现场自行勘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8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 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汇款方式:投标公司基本户(公对公)汇款,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GC0049)及项目名称,开标前须持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款凭据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完投标保证金单据,凭单据入场。
7.2申请人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持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办理。
7.3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相关事项均由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
具体信息如下: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陵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苍山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城驻地 地 址:兰陵县城区兰陵路东段北侧
邮 编: 277700 邮编: 277700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 电话: 188*****6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sctzb@163.com
2016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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