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C型臂X光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C型臂X光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C型臂X光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1. 总体要求
1.1 产品具备FDA、CFDA证书。
▲ 1.2设备配备内置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有效保护系统稳定性和病人信息.
2. 高压发生器
▲2.1 最大输出功率 ≤15W
2.2 球管焦点 ≤0.035mm
2.3 透视最大KV值 ≥80kV
2.4 透视最小KV值 ≥40kV
▲2.5 透视最大mA值 ≤0.20mA
2.6 透视最小mA值 ≤0.02mA
3. 探测器
▲3.1 平板探测器 CMOS晶体硅
★3.2 探测器尺寸 ≥15cmx15cm
▲3.3 采集矩阵分辨率 ≥1.5K×1.5K
3.4 灰阶矩阵 ≥15bit
3.5 像素间距 ≤100um
3.6 DQE ≥70%
4. C形臂
▲4.1 SID ≤50cm
▲4.2 开口 ≤40cm
▲4.3 弧深 ≤50cm
4.4 水平移动 ≥3600
▲4.5 垂直升降 ≥80cm
★4.6 多关节摆臂设计 ≥5轴
▲4.7 C型臂、显示器和机座一体化设计
4.8 一键锁定功能
5. 显示器
★5.1 显示器尺寸 ≥27英寸
▲5.2 监视器最高分辨率 ≥3500x2000
5.3 监视器最大亮度 ≥600 Cd/m2
★5.4 监视器触摸屏设计
5.5 监视器俯仰角调节度 ≥±100
5.6 监视器旋转角度 ≥2650
6. 图像处理
▲6.1 具备厂家原厂工作站
▲6.2 具备数字笔功能
6.3 具备图像左右反转、图像上下翻转,图像360°旋转功能
▲6.4 具备图像标注及测量
6.5 具备图像USB存储
6.6 图像存储 ≥******幅
6.7 具备基础DICOM,MPPS,Q&R功能
7. 系统控制
7.1 键盘系统控制
8.配置清单:
★8.1 一体化平板移动C形臂
★8.2 CMOS晶体硅平板探测器
★8.3 4K 高清触控显示器
★8.4 影像处理平台
★8.5 基本DICOM功能
★8.6 内置UPS断电保护系统
★8.7 激光定位器
★8.8 手控及脚踏曝光开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南七西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6室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荣芳、杨添舒、李锋、于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