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停车楼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招商二次公告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停车楼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招商二次公告
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停车楼增值业务(车位租赁)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商,诚邀满足招商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招商。
一、项目概况
1.2号停车楼简介:2号停车楼位于GTC换乘中心东侧,紧邻T2航站楼,面积21万平方米,车位数3300余个,是郑州机场旅客进出港的重要集散地,为提升2号停车楼车位资源使用率,丰富旅客出行方式,地面交通管理部拟对部分车位进行立项招商。
2.招商项目:本次招商项目为2号停车楼内一层2个标段,共计不少于33个车位。
二、招商标段设置
(一)项目简介:本次拟立项招商标段2个,具体位置及标段设置详见下表:
标段号 | 车位数量 | 车位位置 | 合同期限 |
标段一 | 8及个以上 | 2号停车楼一层C区(具体可以双方协商为准) | 1+1+1年 |
标段二 | 25及个以上 | 2号停车楼一层B区(具体可以双方协商为准) | 1+1+1年 |
备注:此项目包含现场设置的服务宣传、门头展示、场区引导牌及业务宣传栏,具体展示内容及点位需提交我方审核。 |
(二)招商要项
1.招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价高者得。
2.业态说明:业态范围须为租车、旅游接待、专属车位租赁等与车位租赁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类型。
3.租金计收模式:本项目租金计收模式采取“固定租”模式。
4.合同期限:1+1+1年,即基础合同期1年,附条件顺延合同期1年,最多可顺延2次。
5.施工费用:成交人自行承担电路引接及用电费用、消防审批(如有)、网络(如有)等费用,涉及用电增容、上下水引接、场地改造时,设计施工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三、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或具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响应人如引进非自有品牌,须在谈判前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书;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如航站楼或2号停车楼现有商家参与本次招商,不得存在法律诉讼关系及欠款记录;
7.成交人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四、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招商文件发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共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联系人:周先生 0371-********/185*****802。
3.招商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2520 4360 7613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4.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上四项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
五、项目查勘
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六、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纪检处
联系电话:0371-********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