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
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24-JKDZSB-F3003)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KDZSB-F3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设备分解、运输、安装恢复服务 | 本项目选取1家供应商对12套设备进行拆解(主要对设备部件进行拆除,达到公路运输状态),到达运输地点后进行组装复原(复原后设备状态达到拆解前技术状态)。12套主设备的配套工具设备和技术文件资料越500m3,重约15t,也需一并运输,并保证工具设备和技术文件资料不被损坏和丢失! | 重庆市 大足区至河南省鲁山县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拆卸、运输、安装恢复工作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80万(含税) ;
3.最高限价: 80万(含税)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倒推计算);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由会计事务出具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投标企业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通过供应商注册的证明文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8 : 00 。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送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报名单位邮件回复文件费转账凭证(需公对公转账,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 wangx@sztc.com 。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商务中心13栋3楼303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商务中心13栋3楼303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_《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雪、王瀚斌
移动电话: 147*****929、199*****071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商务中心13栋3楼303室
十、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单位名称: 某单位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
联系人姓名: 刘先生
电话: 199*****31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先生
电话: 153*****193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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