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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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 交易编号 | GSBX2024-0716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吕燕子 | 联系电话 | 150*****77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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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7-19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21 09: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21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2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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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001 | GSBX2024-0716 | 工程类 | ******.0 |
公告内容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百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BX2024-0716
2.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5G云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该项目计划采购移动安全平台接入服务、安全通信服务、安全空间服务、数据加密服务、移动定制5G专网服务各43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标准:⑴该平台须与省检察院移动检务平台对接,完成身份认证,建立安全通信链路,保证稳定可靠的传输服务,防止检务信息被泄露、窃取和篡改的安全风险;⑵应支持对接入的办公工具提供数字证书的审核、签发、管理、撤销等服务,在省检察院的移动安全接入平台配合下,解决办公工具身份认证、数传传输加解密、数据完整性保护等问题,需提供支持安全平台接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控制价:42.55万元(高于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选择一家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在技术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支持安全平台接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7月 1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月 21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于 2024 年 7 月 21日 09 时 00 分前上传资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5.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于2024年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1日17时00分。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U盘1份、PDF 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百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城东种子公司住宅楼 401 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29号
联 系 人:周楷沅
联系电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百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燕子
联系电话:0933-*******
地 址:泾川县城东种子公司住宅楼401室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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