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述 | 备注 |
1 |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项目 | 1 | 项 |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地点 | |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忻州市忻府区慕山路旭来街交叉口西北角)。 | | | |
款项支付 | | 项目完工后按照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合同款。 | |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
服务要求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
相关政策要求 |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开启时间 | | 拟参与包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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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 |
单位地址 | | | |
基本户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项目概况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山西鑫众益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ZY-GCCS-24010
2.项目名称: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2625.53元
5.最高限价:252625.53元
6.采购需求:
本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工程概述
备注
1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
建设项目
1
项
高速五支队营院停车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商
务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忻州市忻府区慕山路旭来街交叉口西北
角)。
款项支付
项目完工后按照结算审核结果支付合同款。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0个日历天内完
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7.2本项目所需的特殊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②钢
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
应商名称一致),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单位必须与
供应商名称一致)。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
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开启时间
项目编号
拟参与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承办人姓名
固定电话
开户行账号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1.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
扫描件或影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
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
1.4经办人身份证;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地点: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
701室)。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5.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
701室)。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
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质疑期限内(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慕山路旭来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杨警官、0350-811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联系方式:王湧、0351-871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湧
电 话:0351-8710087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