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共享充电宝招标公告

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共享充电宝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采购单位: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引入”项目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采购内容:投放位置院区内(具体地点由院方指定)

项目服务期限:叁年

二、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三、商家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与贵州省三甲医院三年及以上共享充电宝合作经验(含三年,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共享充电宝要求:

1.机器设备为12孔(如有其他需求可由院方要求提供),每月每台机器的耗电量不超过2度电,机器需全年24h运行;

2.具有设备及充电宝质检报告;

3.收费标准:不得高于3元/小时,单日单个充电宝扣费不得高于30元,连续多日未归还单个充电宝扣费不得高于99元。

五、商务要求:

1.报价方法:按X元/台/年费用报价,但上报价格不能偏离市场价格;

2.根据柜机实际运行情况,每月商家对柜机至少进行一次巡检,并且要与相关医院负责人进行对接并留有资料,对柜机软件、硬件进行全面检测和柜机清洁保养消毒工作(针对机器维修、保养、巡检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商家需签订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承诺书,保证其机器在院内运行期间不会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4.商家在使用场地期间,应无条件配合院方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创文创卫等各项工作,拒不配合院方管理工作的,院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供应商需对投放设备的安全性负责,因供应商投放的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给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事故,由供应商全权承担责任。

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方式:工作日早8:00-下午17:00,密封好所有资料(三份)送至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总务科(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查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授权委托书(盖章)

5.业绩(与贵州省内三甲医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总务科(2)(10号楼金阳医院食堂旁边)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578(微信同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宝 医院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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