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8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对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施工图的批复》永交函(2024)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宁县兰江、黄闽、原银等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永宁县闽宁镇。

2.3 工程概况:路线全长23.93km,主要对十字主干路、兰江公路、扶贫产业园公路、环产业园路、立兰产业园路、黄闽公路、闽兰公路、原银公路、青月路、月玉公路一支线、月玉公路二支线、北源路、学源路等13条道路进行路面改造修复,施划标线,设置减速带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7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4年10月31日,注:实际开交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共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电子标。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工程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财务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对应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 (以截图中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业绩,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注:1、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提供的每个业绩均应填写,未按照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规定的格式填报的业绩,其业绩审查将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即提供的每个业绩填写完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即每个业绩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定的工期为准)。

3、网查业绩截图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2021年07月1日以前的或提供的合同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需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报告及该业绩网页查询截图(有清晰可见的网址), 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企业信誉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罚期限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投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信用交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同时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总工: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注:1、路桥相关专业包含: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土建工程等专业。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应是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3、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扫描件。

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不适用本项目)(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不适用本项目)(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不适用本项目)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不适用本项目)。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不适用本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变更3.5款内容: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7月25日24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2)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

(3)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截止投标时间系统内无法再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 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5)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目前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已升级为二期系统,请投标单位自行联系系统技术方沟通是否需要更新CA锁等事宜,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CA 锁与系统不匹配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办理CA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永宁县永黄公路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永康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郭琴、陈丽辉、张灵芬、马兰

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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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兰江、黄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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