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前言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地块(下文简称“该地块”)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金盆街道双桥村,土地总面积 58.82 亩(*****m2),其中地块 1 面积为 5026m2,地块 2 面积为 *****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北纬:25.******°(2000 国家地理坐标系),用地单位为平塘县教育局。
该地块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金盆街道双桥村,现状为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因平塘县教育发展需要,当前土地使用权人平塘县教育局拟在该地块修建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由于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 号)中的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 教育用地),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地块)现状使用性质为农用地及临时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中小学用地(A33),建设单位平塘县教育局,为查清现有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为后续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做决策,2024 年 4 月平塘县教育局特委托贵州省万汇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任务后,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于 2024 年 3 月28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土地总面积 58.82 亩(*****m2),其中地块1面积为 5026m2,地块 2 面积为 *****m2,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中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 教育用地)、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规定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中第一类用地。
结合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人员访谈及地块历史影像,再通过对目标地块及勘界红线外约 1km 范围内现场踏勘,最终得出目标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及临时用地使用。目标地块内部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现场踏勘过程未发现地块内部及相邻地块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品的贮存或地下输送管道等情况,也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的迹象或痕迹;现场踏勘了解到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收集、片区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生活污水经污水管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未见污水乱排的现象;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土壤异常,也未发现地块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现场踏勘的得到的信息能有效印证历史卫星图片解译的信息。由此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到地块内及地块外污染物迁移的影响可能性较小,地块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以按照中小学用地(A33)进行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平塘县教育局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
备注: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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