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6-180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用设备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10.4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时间:2016年8月15日下午17:00点(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3、询价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叁仟元整(¥2000.00元)询价现场提交。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一、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款的50%,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二年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款剩余10%。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4、保修期:质保期二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货品价格、税金、运输、安装费用等全部费用,所有货品免费送至昌吉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并安装。
  6、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质量服务承诺书原件。
7、?培训:培训工作是医用设备得以正常运行的关键,除了对普通业务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要求成交单位配备的技术员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设备供应商应对医院相关设备维护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包括:设备原理、设备使用、设备日常维护等等。
  8、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响应时间安排及承诺等。在免费服务期之后,应提供详细的后期维护内容说明,作为今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本次询价的参考。
  采购人联系人:刘谦联系电话:180*****216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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