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力维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力维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力维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tx2024-016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通信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力维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力维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维修项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维修期间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2、提供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报价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24日10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7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通信段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22号

电话:0471-*******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常先生

传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呼和浩特通信段

日期:2024年7月18日

,呼和浩特

标签: 环境监控 通信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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