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赛展厅展示服务招标公告
互联网+大赛展厅展示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互联网+大赛展厅展示服务”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WHFW********
二、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大赛展厅展示服务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大赛展厅展示服务,共分为3个包:
01包:互联网+展厅展板设计制作,预算:50万元;
02包:展区外围设计与布置,预算:55万元;
03包:投融资洽谈会舞台舞美设计与布置,预算:13万元。
各投标人可选择投01、02、03包,各包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为废标。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无骗取中标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投标人需有承办大型展会的经验,近两年(2014年8月8日-2016年8月7日)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标包投标供应商除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01包、02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资质且须具备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03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人应禁止行为
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报名及标书获取: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投标人可在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31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附50元邮寄费用。
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现场勘察、答疑和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14:00时(注:当天13: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须于2016年8月14上午10:30到达华中科技大学西十二楼,在专人带领下统一踏勘现场。
提交招标答疑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4下午17:00时,投标人须提交对项目疑问的纸质文件及其电子版。
提交答疑文件联系人:金和伟、方勇
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九、本项目预算金额:01包50万元,02包55万元,03包13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为废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9*****89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和伟、方勇
电话/传真: ***-********
电子函件:********5@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开户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 0543 3810 603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8日标签: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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