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金穗小区11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阜康市金穗小区11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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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阜康市金穗小区 11 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TD-DL-202410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金穗小区 11 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837699 万元,招标人为阜康市金穗小区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金穗小区 11 号楼户外排水管网更换及地下室入户排水管
道更换,地下室垃圾清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金穗小区 11 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康市金穗小区 11 号楼排水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投标申请人:(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企业 2021 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
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具有 2024 年 01 月至 2024 年 06 月在
职单位个人社保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居民户口及退休证即可】,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任何岗位;2021 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
项目负责人本人】。
3、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
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5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E 座 19 楼 1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E 座 19 楼 1913 室)
七、其他
1、项目地点:阜康市博峰街道民主路金穗小区 11 号楼
2、最高限价:508376.99 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合同履约期限:计划 2024 年 08 月 17 日开工、2024 年 10 月 15 日竣工,总工期 60 天(日
历日)。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0:00 时到 2024 年 07 月 25 日 20:00 时(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若有意愿参加投标,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5)企业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6)企业类似业绩;7)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及类似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6 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明细
证明、类似业绩】。相关资料扫描成 PDF 格式+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发送到
1215686191@qq.com,资料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户名: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沙路兵团支行
账号:30706101040009006
行号:103881070615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10:00 时-2024 年 08 月 08
日 11:00 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
手续,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工程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投标保证
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若投标人选择以电汇或网
银转帐方式: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
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景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康市金穗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阜康市博峰街道民主路金穗小区大门口
联 系 人:裴女士
电 话:18309948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E 座 19 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5309949827
电子邮件: 12156861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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