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采购公告

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采购公告

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ZT2024-189

项目名称: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024年至2026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需具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或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8点30分 至 2024年07月25日 23点59分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8日 14时3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

3、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

3、供应商需将密封的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须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的光盘和U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如交易系统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时,而投标人又未将上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明月路4号区执法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联系方式: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

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 拆除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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