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千瓦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千瓦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235千瓦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235千瓦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235千瓦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拟建项目分布于广东省开平市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 | ||
资金来源 | 自有及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有及贷款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利用开平市政府单位、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共251个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屋顶布设屋面分布式光伏,设备拟利用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产品组成光伏发电系统,计划装机面积******.21平方米,设计总装机容量******.235千瓦。 | ||
招标内容 | EPC总承包招标 | ||
工期(交货期) | 39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7)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缴纳社保证明;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3.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不低于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光伏设备及安装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主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或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或成员提供均予以认可。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 施工 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扫描件)以备审查。 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或 “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名 单 ” ( 网 址 :www.cred 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7)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缴纳社保证明;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3.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不低于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光伏设备及安装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主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或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或成员提供均予以认可。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 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 施工 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扫描件)以备审查。 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或 “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名 单 ” ( 网 址 :www.cred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8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13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13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送到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8-13 09:30:00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 | ||
招标人 | 开平市盛源能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开平市三埠街道长沙虹桥路25之7幢首层38号铺位之二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6号圆方广场(桂城员工村)综合楼五层C20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国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开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0-******* |
发布责任人 | 国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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