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路污水管网及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法华路污水管网及人行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太湖县法华路污水管网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 标 人: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法华路
2.2建设规模: 太湖县法华路污水管网及人行道建设工程全长1820m,更换人行道铺装面积14886.44m2,更换路缘石3767m;污水管道2203.06m,塑料污水检查井64座,PE路灯穿线管7281.8m等。工程总造价约为430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 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另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投标人自备U盘拷贝)。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4.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龙山宫宾馆大会议室(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太湖县龙山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皖西南大道540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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