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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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郑雷 | 联系电话 | 152*****772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19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21 18:0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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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 | GSGJ2024-045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 ,招标人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GJ2024-045
2.项目名称:镇原县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肉鸡场产业路硬化项目
3.建设地点:太平镇兰庙沟庄-堡子洼
4.工程规模:改建路基1.6公里,挖土方3506立方米,利用土方填筑2047立方米,借土方填筑803立方米,现浇C20混凝土三角形边沟148.78立方米/1730米,C20混凝土排水沟6.91立方米/96米,边沟涵90米,DN600双壁波纹管6米,16厘米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6241.9平方米,透层油5441.9平方米,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面层5441.9平方米,青红砖镶边3200米,20厘米厚天然砂砾路肩1600平方米,新建1-0.75米钢筋砼圆管涵6米/1道,维修1-0.5米钢筋砼圆管涵12米/2道,涵洞出口急流槽6.84立方米,平面交叉3处,波形钢板护栏(普通型)160米,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6块,双柱式铝合金标志牌2块,道口标注8根,撒种草籽530平方米等工程。
5.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00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7月2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太平镇街道
联系人:郑雷
电话:152*****772
代理公司: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原州西路嘉阳大厦8楼
联系人:罗苗
电话:173*****238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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