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城西110KV站至新闻大楼10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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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城西110KV站至新闻大楼10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城西110KV站至新闻大楼10KV线路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城西110KV站至新闻大楼10KV线路工程

2、项目编号:CZYJZC-********6-1-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力10KV线路工程;

3、工程预算:*******.88元。

三、参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电监办颁发的与工程规模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其安考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近三个月增值税或营业税、所得税的纳税凭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潞阳门北路景新花园9号楼4单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陈宝忠

联系电话:152*****966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484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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