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通新能源安陆有限公司神通新能源年产10000万颗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神通新能源安陆有限公司神通新能源年产10000万颗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神通新能源(安陆)有限公司神通新能源年产*****万颗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9日我局拟对神通新能源(安陆)有限公司神通新能源年产*****万颗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12-*******
通讯地址:安陆市政务服务中心(安陆市发展二路8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神通新能源年产*****万颗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6号 | 神通新能源(安陆)有限公司 | 武汉锦诚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6号,占地面积7921.48m2。租赁湖北小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层砖混结构厂房(小锂工业园B栋)及一层22间宿舍楼,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厂房;储运工程包括成品仓库及化学品仓;辅助工程包含宿舍楼及去离子水制备;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和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万颗/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27%。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以及对厂房的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影响,随着设备安装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项目营运后,施工期的影响也会逐渐消失。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至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包括:配料废气采用负压投料,加强密闭,车间无组织排放,NMP废气拟设一套NMP回收系统(三级降温冷凝)+尾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排放,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废气真空泵末端接二级活性炭吸附(进口前端含除雾器)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极片(废铜箔、铝箔)、电极料渣、废隔膜、废铝塑膜、各原料外层普通废包装厂内一般固废间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合理安全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废电解液、液体原料废包装、空调滤芯、废活性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墨盒、去离子水制备机维护需更换活性炭、PP及RO膜、NMP废液统一分类收集后,分别交由相应供货商处理后作为原始用途进行回收利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2 | 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 | 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太白大道266号华美智造产业新城A区D1-152号 | 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鸿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万只塑料制品及225套智能高速瓶盖压机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批复(安环建函[2023]25号),在原项目试生产调试阶段,调查市场的需求,企业决定去掉瓶盖模压机及瓶坯模具生产线,增加1条气垫粉盒生产线,塑料瓶、塑料瓶盖、空调内饰件、汽车内饰件产品产量相对减少。增加气垫盒生产规模为年产800万套,并对其进行喷漆、真空镀膜(镀铝),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属于重大变动,为取得环评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决定对原有项目环评进行重新报批。 重新报批项目位于孝感市安陆市太白大道266号华美智造产业新城A区D1-152号,项目用地面积*****.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5栋单层厂房、2栋双层厂房、1栋三层综合楼以及1栋4层宿舍楼。设置塑料瓶盖生产线、塑料瓶生产线、气垫盒生产线(含真空镀膜、喷漆)、汽车/空调零部件生产线、冷却系统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5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安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采取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输路线、方案和时间,对进出车辆限速,设立定点定位建筑材料的堆场位置,采取预拌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污染,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遮蔽物、压缩汽车行车密度控制鸣笛,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规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排污管网,最终排入安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注塑废气、吹瓶废气、破碎粉尘、丝印废气、表面除尘废气、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废气及食堂油烟。注塑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高空排放,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注塑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密闭破碎机+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吹瓶废气及破碎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4、表9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排放标准;丝印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注塑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执行《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表2标准限值;表面除尘废气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废气经喷房捕漆室收集+双涡旋喷淋室+排风机+干式过滤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注塑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相关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机械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气垫盒不合格品、废纸箱、尼龙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等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气垫盒不合格品、废纸箱、尼龙袋交由当地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墨桶、废油漆桶、漆渣、废网印板、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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