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20: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重庆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 | ||
预算金额 | ¥2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 0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13(05)-F*****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4-JL13(05)-F*****。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最长不超过3年 | 重庆市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价格文件中危化品品类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为完成采购人所需服务,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组织现场勘查。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合同履约期间按季度根据实际收集处置废物数量(以开标报价表中单价金额)进行结算。 7.本次采购预算不超过240万元(三年内)。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至少包含采购人待处理危险废物类别)。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本项目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修改、补充、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二)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0: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质疑时间
应在2024年7月27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七、答疑时间
应在2024年8月1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予以答疑或澄清,涉及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编制的,招标人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时间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不管投标供应商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八、发布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招标文件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2.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8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函有效性: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的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8万元整;投标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供应商需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后,向预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非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投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报价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报价保函正本复印件,报价保函正本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报价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保管。报价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报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报价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报价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报价保函形式担保的报价保证金的金额:4.8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报价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报价文件报价保函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报价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报价保函视为无效。
4.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报价保函原件应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报价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报价处理。
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供应商(至少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人)的纸质报价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报价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报价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报价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报价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报价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投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投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投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老师
办公电话:023-********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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