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单一来源公示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灯塔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01:31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9-*******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灯塔市政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污泥约*****吨,按灯塔市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对排放污泥进行焚烧处理,为2024年全年污水厂产生的污泥提供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4年4月8日和 2024年5月17日发布两次公告,仅有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采购需求表述清晰完整。此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第三条第(二)款“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的情形,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灯塔市铧子镇张海村、灰窑村,后鸡公路南侧
三、公示期限
2024-07-16 至2024-07-23(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朱凯,于天顺,孙艳霞,赵少华,李国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地址:灯塔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1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一段63号
联系电话:04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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