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承揽招标公告
周四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承揽招标公告
********(周四)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承揽项目
项目名称 | ********(周四)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承揽项目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084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 ■竞价时间: 2024年7月25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以“检尺径尾径4-6厘米交易底价450元/m3”为基准,取其报价与交易底价产生的价差在其它规格检尺径的交易底价上减去相同价差作为其报价(具体详见交易清单)。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抚育间伐作业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三、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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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项目标的单价含:砍伐造材、开到材路、修路、搭盖工棚丶木材集材到大际水库公路边或大际水尾公路边、看守木材、销售调运装车等工序。 2、集材道路:开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造成较严重的水流失和林木损失等现象。原则上使用原有的集材道,尽量不开新的集材道。如须开设新的集材道,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并在指定的山场范围内在施工人员现场指导下开简易小型车辆运输集材道路,路面宽不能超过2.5米,若因开道路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如在开到材路过程中损毁竹子、杉木等),由采购方出面协调,但补偿费交易双方各承担50%。 3、付款办法:完成到材量50%后,采购方按照到材进度预付生活费。间伐抚育结束后,经林业监事会会同村两委到山场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方可结算到材工资,并在到材结束后2个月内付清。材积结算以销售调运检尺数量为准。 4、到材后的所有木材供应方必须装车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堆场,以采购方聘请检尺员检尺进行计量结算。 5、本次项目标的薪材按固定单价260元/吨结算,不参与竞价。 6、施工期限:三个月,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前结束。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2024年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施工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国境内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成交后,供应方需为作业工人购买保险方能进山场作业。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 ||||||||||||||||||||
联系人 | 肖先生183*****089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7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725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第1标) 3. 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 账 号:9030 9140 1001 0000 0067 96 开户行:沙县农商银行高砂支行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 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2024年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施工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周四)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承揽项目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084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 ■竞价时间: 2024年7月25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以“检尺径尾径4-6厘米交易底价450元/m3”为基准,取其报价与交易底价产生的价差在其它规格检尺径的交易底价上减去相同价差作为其报价(具体详见交易清单)。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抚育间伐作业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三、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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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项目标的单价含:砍伐造材、开到材路、修路、搭盖工棚丶木材集材到大际水库公路边或大际水尾公路边、看守木材、销售调运装车等工序。 2、集材道路:开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造成较严重的水流失和林木损失等现象。原则上使用原有的集材道,尽量不开新的集材道。如须开设新的集材道,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并在指定的山场范围内在施工人员现场指导下开简易小型车辆运输集材道路,路面宽不能超过2.5米,若因开道路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如在开到材路过程中损毁竹子、杉木等),由采购方出面协调,但补偿费交易双方各承担50%。 3、付款办法:完成到材量50%后,采购方按照到材进度预付生活费。间伐抚育结束后,经林业监事会会同村两委到山场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方可结算到材工资,并在到材结束后2个月内付清。材积结算以销售调运检尺数量为准。 4、到材后的所有木材供应方必须装车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堆场,以采购方聘请检尺员检尺进行计量结算。 5、本次项目标的薪材按固定单价260元/吨结算,不参与竞价。 6、施工期限:三个月,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前结束。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2024年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施工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国境内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成交后,供应方需为作业工人购买保险方能进山场作业。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 ||||||||||||||||||||
联系人 | 肖先生183*****089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7月2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725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第1标) 3. 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 账 号:9030 9140 1001 0000 0067 96 开户行:沙县农商银行高砂支行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 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2024年中幼林抚育(杉木间伐)生产施工合同(范本) |
标的名称 | 项目 内容 | 采伐面积(亩) | 蓄积量(m3) | 出材量(m3) | 交易底价(元/m3)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沙县高砂镇龙慈林场中幼林抚育第1标 | 抚育间伐 | 151.08 | 485.7 | 按实际出材量计算工资 | 详见交易清单 | 1 | 10:00- 10:20 | 按单价(元/m3)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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