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询价函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询价函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更好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经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现对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预算
基础费7.00万元;另诉讼代理费3500元/件,败诉、二审代理费用减半,以实际案件数结算。
(三)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五)具体要求
指派不少于一名且相对固定的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六)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基本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对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培训;
7.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公益诉讼;
8.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五)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行业惩戒的声明;
(六)近3年内有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八)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九)正在为与我局有法律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不得参与询价(2024年7月15日前)。
四、申报材料
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限
2024年7月26日18:00前递交申报资料
六、申报地点
樊城区新华路9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409法规与监测科。
七、其他事项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报名单位的情况择优,经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采购。
2024年7月18日
标签: 公开聘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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