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6]-8-1GZ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
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金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24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等(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6]-8-1GZGC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已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白县长白镇卫生院改建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工程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白县长白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 9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 11月 30 日,工期8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等(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30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划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 陈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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