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招标公告

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招标公告






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JZB-2024-THCG-0715

采 购 人: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盖章)

代 理 机 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

2024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THCG-0715

项目名称: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项目,旱厕200户,其中:双杨村100户,大于路村20户,和平新村20户,和谐村10户,双李村30户,文昌新村20户。具体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办事处

方式: 现场领取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线上领取

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26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7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 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太和县大庙集镇

联系方式: 13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 15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 132*****518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 7 月 15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3.2

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太和县财政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或书面提出;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1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2024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携带原件一份。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

?固定总价合同

供应商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浮动率 =【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采购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 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采购人及时核对,并以采购人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响应文件解密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固定单价合同

供应商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报价浮动率 =【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

(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组价的确认:采购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采购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以利采购人及时核对,响应文件解密后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22.8

最后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及以上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31.1

成交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4900.00元,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4.3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2*****518

通讯地址:太和县大庙集镇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太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

通讯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

35

其他内容

35.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35.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5.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5.5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

(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35.7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

35.8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

35.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5.10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磋商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 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35.13

关于联合体参加

磋商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2

社保证明材料(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4

解释权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7

其他补充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综合得分和报价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名次。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 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1721355512776.jpg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4响应文件的内容:投标函及附件、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15.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5.7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8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9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10未按本章要求密封,采购人不予接收。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17.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 磋商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 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 最后报价

22.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 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 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 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 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

工程地点

太和县大庙集镇

3

工 期

30天

4



二、项目概况

大庙集镇2024年度旱厕改造项目,旱厕200户,其中:双杨村100户,大于路村20户,和平新村20户,和谐村10户,双李村30户,文昌新村20户。具体标准见《改厕要求》。

化粪池结构的要求

化粪池的第一池、第二池、第三池容积比宜为 2:1:3,化粪池中粪污的有效停留时间,第一池应不少于20天,第二池应不少于10天,第三池应不少于第一池、第二池有效停留时间之和;

进粪管内径应不小于10cm,进粪管铺设坡度不宜小于20%,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大于3米时,应适当增加坡度;

过粪管的第一格入口距池底高度应为有效容积高度的1/3,过粪管上沿距池顶不宜小于10cm。第二格的过粪管入口距池底高度应为有效容积高度的1/2,过粪管上沿距池顶不宜小于10cm。两个过粪管应交错设置,靠近出粪口。

排气管要安装在第一格,内径不小于10cm,靠墙固定安装,高出地面不小于2米,排气管顶部加装防雨帽;

清粪口就是第三格的口,最好做上标记,让农户知道从这个口清掏,第一格、第二格叫清渣口,三个口的直径不少于20cm。

化粪池外观模式

根据省、市要求,2024年全县要全部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模式,即“双层盖板”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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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屋的要求

厕屋结构应完整、安全、可靠。《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修订版)》规定,厕屋应以砖石、混凝土结构为主,有门、有顶、有窗(或其他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装配式厕屋应结实耐用,并有防潮、保温隔热等基本功能,彩钢厕屋、简易板房等应不予验收通过。

厕屋面积应不小于1.2m2,独立式厕屋净高不小于2m;

厕屋应有门、照明、通风及防蚊蝇等设施,地面应进行硬化和防滑处理,墙面及地面应平整;有条件的地方,宜设置洗手池等附属设施;(GB/T*****-2020)

独立式厕屋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0cm以上;

附建式厕屋应具备通向室外的通风设施。

洁具的要求

坐便器或蹲便器应合理选用,冲水量和水压应满足冲便要求,宜采用微水冲等节水型便器;

便器排便孔或化粪池进粪管末端应采取防臭措施。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2

资质证书

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

项目负责人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承诺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

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7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

报价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1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70分)

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5 分,满分 5 分。

注: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0-5分

业绩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 4 分,最高得 8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未

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8分

施工方案

1、熟悉本工程现场及周边自然人文环境,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提前预判及针对性处理措施;

2、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且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工程实施机械人力进度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施工方案、机械安排以及技术人力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相关管理制度完善。

根据评审依据:①主要施工方法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 10 分;

②主要施工方法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5 分;

③主要施工方法内容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10分

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合理性;

2、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性、得力性。

根据评审依据: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 10 分;

②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5 分;

③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内容不完整、提供

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10分

投入的主 要人员、 机械、设 备计划

1、供应商阐述对项目质量技术管理标准、技术保障措施等,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合理配备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

2、熟悉项目所在地主要工序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3、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

4、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根据评审依据:①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计划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10 分;

②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计划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5 分;

③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计划内容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10分

质量控制 措施

1、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合理性,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全面性、自控体系完整性、有效性;

2、方案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合理性,确保验收合格。

根据评审依据: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 12 分;

②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6 分;

③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12分

文明施工 的技术组 织措施

1、针对本项目特点明确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结合施工工艺和工序有针对性的设置环境保护措施;

2、计划及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根据评审依据: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 5 分;

②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3 分;

③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5分

工程施工 重点和难 点及保证 措施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重点及难点阐述分析;

2、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措施合理性;

根据评审依据:①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准确、有效、完整的方案得 5分;

②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方案得 3 分;

③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5分

环境保护 管理体系 与措施

1、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中扬尘、噪音等环境污染;

2、具有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措施,设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根据评审依据: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准确、有效、完整的得 5 分;②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不能完全准确、有效、完整,但能满足工程需求的得 3 分;

③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完整、提供不全得 1 分;

④没有不得分。

0-5分

价格分

(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 30%×100

2.2.2 分值汇总

(1)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放弃(拒绝)履约,同意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包人承诺不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承包人的处理。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2.4 关于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约定: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应按阜人社〔2017〕62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借助信息化平台,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b)应按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c)其他: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每月上岗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首次缺岗支付违约金 500 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第三次及以后除给予每次 2000 元处罚外,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次罚款 500 元;如影响到施工质量及工期,承包人自行承担后果并对发包方进行补偿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3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实行工期考核,总工期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序执行阜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

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供应商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供应商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c.工程变更中的报价:采购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采购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同期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单价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予以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调整材料范围:材料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 5%(含5%)以上且收录在阜阳市工程建设信息价以内的,其余不予调整。

以清单控制价编制当期信息价为基准价格,施工当月阜阳市工程建设当期信息价涨跌幅在± 5%(含 5%)以内不予调整,对超出±5%部分按清单控制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降幅比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价格波动造成的价差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及相关规范、标准 。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如承包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无论维修结果如何,承包人必须承担质量责任,且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或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维修费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质保期内产生的所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转账、保函、保险等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质量标准


工期

接开工令后 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供应商后期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报价浮动率 =【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投标报价书

投 标 报 价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供 应 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 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 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 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 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 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 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磋商,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磋商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磋商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磋商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磋商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1721355512443.jpg1721355512168.jpg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名 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 期:





1721355512744.jpg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所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 期: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标签: 旱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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